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優化營商環境,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,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,決定對第四批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進行清理規范。本次清理規范工作旨在進一步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,提高行政審批效率,促進市場公平競爭。
清理規范的主要內容包括:取消部分不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中介服務事項,規范保留事項的服務標準和收費行為,強化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,推動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。通過此舉,將有效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,激發市場主體活力。
各有關部門應嚴格按照本決定執行,及時調整行政審批流程,更新辦事指南,并加強后續監管,確保清理規范工作落到實處。同時,鼓勵社會監督,共同推動云南省行政審批服務不斷優化,為全省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。